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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印发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(2021年本)》

时间:2021-12-01   打印 关闭


教育部印发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(2021年本)》

教育部印发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(2021年本)》,原《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(暂行)》(教社科〔2015〕3号)同时废止。

本次修订的主要特点:一是深入贯彻“大思政课”理念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,二级指标“改革创新”中第十八条突出了“八个相统一”,并提升至A。同时,新增了关于“大思政课”建设的第十九条,并设为A档。二是更加突出党的领导。为进一步强化学校党委、行政领导抓思政课建设的政治责任,将二级指标“领导体制”中第一条提升至A*。三是更加强调形成合力。为强化协调机制、凝聚思政课建设合力,将二级指标“工作机制”中第二条、第五条提升至A。四是更加突出课程群建设。进一步明确重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“四史”,宪法法律,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、革命文化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设定课程模块,开设系列选择性必修课程,将二级指标“课程设置”中第十二条提升至A。五是进一步优化了教师评价。坚持把教师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将二级指标“政治方向”中第二十二条提升至A*。按照教育部46号令的规定,在二级指标“教师选配”中新增了第二十七条“实行不合格思政课教师退出机制”,并设为B档。深入落实“破五唯”要求,二级指标“职务评聘”中第三十二条突出了单设标准、单列指标、单独评审的评价标准,并提升至A。

 


(来源: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 2021年11月30日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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