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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

时间:2016-09-28   打印 关闭


中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

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

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建设,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》(中办发[2014]59号)、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教师[2014]10号)和四川省教育厅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提出意见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党的教育方针,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才规律,以“成于大气,信达天下”的校训精神为引领,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、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,以践行“爱心、责任、行动”的优良校风为核心,切实提高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水平,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师德修养。

二、目标任务

(一)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

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,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,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大是大非问题上,立场坚定,旗帜鲜明。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,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、课堂讲授有纪律、教书育人有原则,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。

(二)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

教师要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遵守法律法规;树立先进教育理念,自觉遵循教育规律,积极推进教育创新,全面实施素质教育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;牢固树立育人为本、德育为先的思想,全面关心学生成长成才;自觉加强师德修养,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,以身作则,积极践行“爱生、敬业、求实、创新”的教风,自觉成为“学为人师、行为世范”的践行者。

(三)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

要坚决反对教师讥讽、歧视、侮辱学生,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;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,索要或接受学生、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;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,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的不端行为;坚决反对在教学工作中敷衍塞责、不思进取等不完全履行职责和不当履行职责的行为,坚决反对各种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;坚决反对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。

三、主要举措

(一)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

将师德教育摆在学校教师培养首位,贯穿学校教师执教生涯全过程。将师德作为新教师入职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。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下,开展丰富多样的师德教育活动,引导广大教师修身立德,铸造师魂。创新教育理念、模式和手段,找准共鸣点,增强学校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贴近性。建立师德专家库,邀请师德模范、教书育人楷模等一线优秀教师走进校园,用他们的生动事迹阐释师德内涵。举行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和老教师荣休仪式。将师德修养融入教师专业发展,结合教学、科研和社会服务开展师德教育,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调查研究、学习考察、挂职锻炼、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,将师德建设与专业发展相结合,切实增强师德教育效果。鼓励教师开展师德建设相关课题研究,促进师德研究与学科建设的深度融合。(责任部门: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、组织部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研究生处)

(二)建立健全师德宣传机制

将师德宣传作为学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系统宣讲《教师法》、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等师德规范要求,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、常态化。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,在校园内设置师德宣传专栏,充分利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、纪念日契机,通过广播、报纸、网站及微博、微信、微电影等新媒体形式,组织开展先进事迹宣传展示、巡回报告、师德论坛、演讲比赛、征文等活动,集中宣传学校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,展现教师良好精神风貌,促进学校教风、学风、校风建设,努力营造崇尚师德、争创师德典型的浓厚氛围。密切关注学校师德建设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,及时应对并有效引导。(责任部门:宣传部、组织部、人事处、校工会、各学院党总支)

(三)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

将师德考核作为学校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。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,坚持客观公正、公平公开原则,采取个人自评、学生测评、同事互评、学院考评、教学部门考评、督导组督导等多种形式相结合。考核结果应通知教师本人,考核优秀的应当予以公示表彰,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向教师说明理由,听取本人意见。考核结果存入教师档案。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,并在教师聘用、职务(职称)评审、岗位聘用、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。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师德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,明确师德考核标准、程序和结果运用,引导教师将外在的制度约束逐步内化为自身的道德修养。(责任部门:组织部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研究生处、科技处、各学院党总支)

(四)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

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教育质量督导评估重要内容,加强督教督管理。学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年度评议、师德状况调研、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,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。构建高校、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。健全完善学生评教机制。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、工会、学术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作用。学校要建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,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,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。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,有查必果,有果必复。(责任部门:监察处、宣传部、组织部、人事处、教务处、研究生处、科技处、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)

(五)建立健全师德激励机制

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,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。在同等条件下,师德表现突出的,在教师职务(职称)晋升和岗位聘用、优秀教师评选、各类高层次人才遴选推荐中优先考虑。学校每两年开展一届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,在广大教师身边树立一批师德先进典范,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,引领师德风尚。(责任部门:组织部、人事处、宣传部、校工会、教务处)

(六)建立健全师德惩处机制

学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:损害国家利益,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;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;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、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、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;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;在招生、考试、学生推优、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;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、礼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等财物;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;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。有上述情形的,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、记过、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、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、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。对严重违法违纪的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。(责任部门:教务处、人事处、科技处、监察处)

(七)建立健全教师权益保障机制

进一步完善教师权益保障机制,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教师在学校办学中的主体地位。完善教师参与治校治学机制,在干部选拔任用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、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中,充分保障教师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和监督权。保护教师正当的申辩、申诉权利,依法建立教师权益保护机制,维护教师合法权益。(责任部门:校工会、党政办、人事处、监察处)

四、组织领导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建设,建立和完善学校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齐抓共管、学院具体落实、教师自我约束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学校成立师德建设委员会,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主任,分管宣传、教学、监察的校领导为副主任,其他校领导,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党总支负责人为成员,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。

师德建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:创新师德教育,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;加强师德宣传,培育重德养德良好风尚;健全师德考核,促进教师提高自身修养;强化师德监督,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;注重师德激励,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;严格师德惩处,发挥制度规范约束作用。

师德建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校工会、教代会、共青团、学生会及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、学位委员会、职称委员会等在师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,形成师德建设合力。

各教学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师德建设纳入工作总体规划,加强领导,统筹实施。各学院师德建设工作由学院党政共同负责,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,各学院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加强本单位师德建设的具体措施,切实做到制度落实、任务落实,大力推进师德建设工作观念创新、制度创新、载体创新、方法创新,不断提高学校师德建设工作整体水平。

中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

2016年7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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